互感器的局部放电测试

三新电力 2015-11-19 10:43

1.使用仪器

无局部放电高电压试验变压器及测量装置(电压测量总不确定度≤±3%)、局部放电测量仪。

2.试验程序

局部放电试验可结合感应耐压试验进行,即在耐压60s后不将电压回零,直接将电压降至局部放电测量电压进行30 s局部放电测量;如果单独进行局部放电试验,则先将电压升至预加电压,停留10 s后,将电压降至局部放电测量电压进行局部放电测量。

注意:对于接地电压互感器,试验时A端接高电压,N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一起经测量阻抗接地(如果耦合电容器经测量阻抗接地,则被试互感器N端等直接接地);对于不接地电压互感器,应进行两次局部放电试验,第一次A端接高电压,N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仪器经测量阻抗接地(如果耦合电容经测量阻抗接地,则被试互感器N端等直接接地),第二次N端接高电压,A端及二次绕组单端与箱壳仪器经测量阻抗接地(如果耦合电容器经测量阻抗接地,则被试互感器A端等直接接地),接线与程序与接地电压互感器类似。

3.局部放电预加电压、测量电压及局部放电量限值

1998年5月以后出厂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试验电压及要求见下表(相对地电压互感器两种局部放电测量电压任选其一进行)。

绝缘类型

预加电压kV

局部放电测量电压

局部放电允许水平pC

交接时/大修后

运行中

15.75~35kV,

固体绝缘

预加电压为其感应值得80%

相对地

电压互感器

1.2 Um

50

100

1.2 Um/√3

20

50

相对相

电压互感器

1.2 Um

20

50

110kV及以上,油浸式

预加电压为其感应值得80%

相对地

电压互感器

Um

10

20

1.2 Um/√3

5

10

相对相

电压互感器

1.2 Um

10

20

1998年5月之前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执行旧标准,见下表

绝缘类型

预加电压kV

局部放电测量电压

局部放电允许水平pC

交接时/大修后

运行中

15.75~35kV,

固体绝缘

1.3 Um

相对地

电压互感器

1.1 Um/√3

50

100

1.1 Um(必要时)

250

500

相对相

电压互感器

1.1 Um

50

100

110kV及以上,油浸式

0.8×1.3 Um

1.1 Um/√3

20

20

4.注意事项

试验时应记录环境湿度,相对湿度超过80%时不应进行本试验。

升压设备的容量应足够,试验前应确认高压升压等设备功能正常。

所用测量仪器、仪表在检定有效期内,局部放电测试仪及校准方波发生器应定期进行性能校核。

充油设备试验前也应保证试品足够的静置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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